依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第682号令)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楚雄市绿色新型建材建设生产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楚雄市绿色新型建材建设生产项目(一期)
二、地 点:楚雄市东华镇朵基村委会上丫利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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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五、公示时间:2024年2月19日起20个工作日。
六、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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