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2024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补遗书(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禄丰市2024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招标文件做如下补遗:
1、招标文件P18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近12个月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近12个月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变更为:近3个月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近3个月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2、本澄清补遗内容视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不产生实质性影响。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4年09月25日08时30分。
3、原招标文件已更改,现重新上传招标文件,请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CA)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omePage)”下载,并按新上传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请各潜在投标人按变更后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招标人:禄丰市地方公路管理段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