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楚雄市开发区轻纺城9幢5单元5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3日9:30时(北京时间)前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KL-ZB-2024-077
项目名称:******学院环卫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1.4万元
最高限价:41.4万元
报价说明:磋商响应人的投标报价,应包括磋商响应人完成本项目招标阶段工作并提供相关文件的全部费用,主要包括:成本价、利润、成交服务费、运费、保险、税收、售后服务及成交服务费等所有成本费用。
******学院需求对现有垃圾堆放点进行提升改造包含全部垃圾房的设计,出具相关图纸。
根据基建处实地测量和研判,此次须提升改造垃圾房共23个,其中规格为4.5米x3米x2.8米的垃圾房10个;规格为4.5米x2.5米x2.8米垃圾房9个;改造垃圾池4个。
垃圾房框架采用镀锌方管(80x80x2.0mm),外墙采用16mm金属雕花板,内墙采用白色彩钢板贴1.2m不锈钢踢脚线,配1.5米宽优质钢制门,吊顶采用PVC扣板,地面采用防水板,覆盖不锈钢防滑地板,屋面采用沥青瓦材料铺设。
对垃圾房地块进行场地平整,清除场地附着物,并安装垃圾房清洗供水管,供水管采用优质Φ25mmPE管道,优质铜芯水龙头及闸阀。
5、采购费用包含设计、制作、安装、现场施工、运费、税金、及其他完成该项目全部工作内容产生的所有费用。
交货期限:11月30日前完成安装调试完成并通过验收。
******学院。
质量承诺及售后服务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和采购人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磋商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的产品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29日,上午08:3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7:30时(节假日除外)。
地点******有限公司(楚雄市开发区轻纺城9幢5单元5楼)。
方式:现场获取。
需携带资料:(1)单位介绍信(原件);(2)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则无需提供)(5)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则无需提供)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四、提交磋商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开始及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1月3日9:00时至9:30时(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 (楚雄市开发区轻纺城9幢5单元5楼)。
3.开标方式: 现场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即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29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
2.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3.缴纳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使用供应商的基本账户,向本项目交易保证金账户打款,打款账号如下:
******有限公司
******银行云南楚雄分行楚威支行
银行账户:************1212
(2)转账或汇款:供应商************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汇入,供应商******银行汇票备注栏中写明投标项目名称等有关信息。
******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供应商******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申请人必须是供应商,受益人必须是招标人,保证人必须是供应商******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
(4)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保证金退还时间:①未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②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七、公告的媒介
******学院网站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学院
地 址:楚雄市鹿城镇青龙社区649号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楚雄市开发区轻纺城9幢5单元5楼
联系人:王正兵
电话:******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