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数-永仁县永定镇审批服务综合执法一体化平台项目(智慧大屏部分)******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拟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项目概况: 根据楚雄电信分公司与永仁县永定镇行政审批综合执法一体化平台项目的业务合同,为永仁县永定镇行政审批综合执法一体化平台项目提供智慧大屏技术服务。
采购内容:为永仁县永定镇行政审批综合执法一体化平台项目提供智慧大屏技术服务,要求像素间距1.5高精度, 间距 6.698 ㎡ LED 大屏一块。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30,000.00元人民币(不含税)。供应商最终报价高于最高限价或明显低于成本报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发生实质性改变的,最高限价以谈判小组最终确认的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
2.1.2 参选人应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1.3报名供应商必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违法失信记录的证明材料。
2.1.4报名供应商必须有承担过类似多媒体系统集成的业绩证明材料。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成交的;
(6)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 [采购人对供应商有其他不得存在情形的,可增加规定。如:
在与中国电信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标包)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1.1 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3日(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1.2 获取地点:云南省楚雄市开发区永安路366号电信公司办公楼网络部305室。
1.3 获取方式:所提供的文件为电子版,不提供纸质,联系人:孔老师,联系电话:******,邮箱:kongdandan.******。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1.4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4日14:30前,递交地点:云南省楚雄市永安路366******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1.5 第一轮谈判时间和地点:2024年10月24日14:30时,地点:和递交应答文件同一个会议室。
1.6 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1.6.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1.6.2 未按照本竞争性谈判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
1.6.3 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供应商注册
供应商须在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六.公示媒介及时间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3日
七.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老师******
异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孔老师******,邮箱:******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购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板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口邮箱实名提出。
******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
日期: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