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OA系统维保服务的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
******有限公司OA系统维保服务。
采购编号:JT-202408-037-DY
采购内容为:采购现公司正使用中的OA系统的维保服务。
采购预算:1.5万元/年
二、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公司实施。
为了保证原有采购项目的的一致性及服务配套只能由原供应商提供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四)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规定,以及《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其第二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七种情况中的第7点:“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的规定。因此公司OA系统维保服务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原开发公司采购。
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地址。
******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69号中国兵器大厦508室 。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由采购人进行答复。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集中集成播控中心。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一、拟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
******有限公司OA系统维保服务。
采购编号:JT-202408-037-DY
采购内容为:采购现公司正使用中的OA系统的维保服务。
采购预算:1.5万元/年
二、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公司实施。
为了保证原有采购项目的的一致性及服务配套只能由原供应商提供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四)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规定,以及《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其第二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七种情况中的第7点:“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的规定。因此公司OA系统维保服务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原开发公司采购。
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地址。
******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69号中国兵器大厦508室 。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由采购人进行答复。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集中集成播控中心。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