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ASZCDY-******
二、项目名称:安塞文旅营销宣传费用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
| ******有限公司 |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雁环中路169号6号楼1单元301 | 1,188,000.00元 | 1,188,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安塞文旅营销宣传费用):
******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 | 广告宣传服务 | 安塞文旅营销宣传费用 | 延安市安塞区 | 符合单一来源文件要求 | 一、高铁媒体(西安北站到达层:10个月)二、地铁媒体(1、大唐芙蓉园出口:3个月;地铁四号线:6 个月) | 达到国家或行业各阶段所规定的要求 | 1,188,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添添(采购人代表)、李强、薛振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无 |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安塞文旅营销宣传费用 | 0 | 无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高铁、地铁是主要受众出行工具,人群密集,汇集城市主力人群,年轻化、高知化、消费能力强。地铁环境相对封闭,没有过多参照物来辨识是否到达目的地,而插播在高铁、地铁报站、出口中的广告能起到强行植入,能够百分百触达给每位乘客,能够形成高频重复的宣************有限公司”独家******************有限公司”。鉴于上述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旅游局
地址:延安市安塞区文化大楼1915室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延安市安塞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延安市安塞区文化大楼1607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 工
电话:******
延安市安塞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09月12日
相关附件:
******旅游局安塞文旅营销宣传费用中标(成交)明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