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有限公司高炉余热清洁供暖项目”调试时间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高炉余热清洁供暖项目
建设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侯镇镇区。
调试时间:2024年10月10日-2024年11月10日
******有限公司高炉余热清洁供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滨海分局于2020年1月20日进行了批复,批复文号为:寿环审表字【2020】013号。项目新建主机房1座、利旧4座换热站、新改建3座换热站,依托公司现有主控楼************************居民区)内建筑进行冬季采暖供热(无工业用热);项目投运后,可达到年冬季正常采暖供热100万m2、应急(高炉检修一级设备故障)状态采暖供热70万m2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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