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楚雄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6日-2025年3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云南省楚雄市团结路546号 邮 编:675000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 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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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项目 |
楚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草片区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改革局核发的《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号:2311-532301-04-01-515560)。项目环评工作内容为:新建动物无害化处理车间及配套设施设备、办公生活区、环保设施设备、公用工程等,建设规模为年处理1200t病死畜禽。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一)无害化处理车间应密闭设置,最大限度减少无组织废气逸散。项目设有组织废气排放口1个(DA001)。化制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恶臭,经管道收集采用“冷凝+喷淋”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车间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恶臭,经负压收集采用“高效空气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与化制废气一并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废气为恶臭,通过使用生物除臭剂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逸散。根据《报告表》,项目生产区边界外延100米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合理设计废水处理工艺,确保全厂废水达标回用,不外排。(二)生产废水包括工艺废水(高温蒸汽冷凝)、消毒废水(车辆消毒、人员消毒)、清洗废水(设备清洗、车间清洗、车辆清洗)。运营期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化粪池。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与生产废水一并收集经“沉淀池(30m³)+黑膜厌氧发酵池(600m³)”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AAO工艺,5m³/d),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后回用于项目区绿化和洒水降尘,不外排。车辆消毒废水经消毒池收集处理后循环使用。厂区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区绿化和洒水降尘,不外排。(三)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车间,通过采取厂房车间隔音、基础减振、加强绿化等隔声、消声措施,确保厂界昼、夜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四)运营期报废复合包装物(废弃包装材料)收集后能回收利用的外售,不能回收利用部分委托环卫清运;初期雨水收集池和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定期委托环卫清运;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废弃含油抹布等规范收存于危废暂存间规定区域,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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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拟对《楚雄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