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楚雄州双柏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社会投资人已由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双柏县(石咢)嘉镇阳太等11个村(社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土地复垦规划设计及资金预算报告的批复》(楚自然资耕保〔2022〕688号)、《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双柏县妥甸镇大敌鲁等15个村(社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土地复垦规划设计及资金预算报告的批复》(楚自然资耕保〔2022〕689号)和《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双柏县大庄镇大庄等13个村(社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土地复垦规划设计及资金预算报告的批复》(楚自然资耕保〔2022〕690号)批准实施。招标人为******资源局,建设资金由选定的社会投资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社会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楚雄州双柏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社会投资人
2.2 项目编号:YNCL-2024-142。
2.3 项目建设地点:双柏县(石咢)嘉镇、妥甸镇、大庄镇。
2.4建设内容与规模:主要建设内容有建筑物拆除清运、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
2.5项目总投资:5493.0135万元,其中:(石咢)嘉镇1865.7330万元;妥甸镇总投资2402.7841万元;大庄镇总投资1224.4964万元。
2.6建设工期:1年内完成施工及验收工作。
2.7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楚雄州双柏县(石咢)嘉镇、妥甸镇、大庄镇三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社会投资人。
2.8招标控制价
2.8.1投资收益按照结算总投资金额的5.50%。
2.8.2资金占用费按年化利率10.50%计取(资金占用费以单个片区项目为单位,以乙方项目建设实际支出并经审计结算数额为年化金额,以建设资金实际到账之日为年化
起始日,以指标流转后全部资金结算到投资人账户为终止日,累计日历天计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证书。
3.2投资能力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筹措和管理能力,提供书面承诺。
3.3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 1 年的,提供自成立至******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4.1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2021 年 1 月至今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做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4.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期间方为有效)。
3.4.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期间方为有效)。
3.4.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书面承诺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截图(查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期间方为有效)。
3.4.5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须提供书面承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15日00时00分至2024年07月1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 (******/homePage#/homePage)选择“楚雄州”,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 (******/homePage#/homePage)选择“楚雄州”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在线服务QQ:******98。
5.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年08月05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双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 (******/homePage#/homePage)选择“楚雄州”,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如因修改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后,需再次确认并打印回执)。
5.3开标方式: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
5.3.1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须到现场出席开标会******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评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在到达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 (******/homePage#/homePage)选择“楚雄州”,点击【智能开标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至投标截止时间后方能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后方的【进入】按钮进入开标室页面,进行系统自动签到(温馨提示:登录及电子签名时需要用企业 CA 锁,解密时需要用投标文件加密的CA锁,为了不频繁更换 CA 锁影响解密及签名确认,故建议投标文件加密时采用企业CA锁进行加密);
5.3.2开标系统下达网上解密指令后,投标单位点击上方【网上解密】进入网上解密界面,各投标单位必须在系统下达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
5.3.3开标过程中,待全部投标单位解密成功唱标后投标单位如有疑问,可以在线发起异议,点击右上角的【提出异议】按钮,填写异议详细内容之后进行提交,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
5.3.4各投标人应当提前熟悉和掌握网上开标远程解密详细操作,操作步骤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 (******/homePage#/homePage)选择“楚雄州”-办事指南,自行学习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
5.3.5开标当天投标人无法正常登录系统、无法正常解密的,应及时联系筑龙客服说明问题并请求远程协助检查确认问题,同时联系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5.3.6有关电子化远程解密网上开标未尽事宜,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 (******/homePage#/homePage)在首页交易指引自行学习交易规则、交易流程、操作指南等相关内容。
6.开标时间及相关事宜
6.1中标单位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3份(一正二副),且必须确保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
6.2异议(质疑)及投诉
6.2.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会上当场提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6.2.2鉴于已经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在线监督,异议及投诉可以通过线上方式进行,也可采用线下纸质方式进行。直接参与具体项目交易的投标人线上异议及投诉,需使用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投标人”模块进行提交,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监督”模块进行提交。
6.2.3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投诉人可以直接投诉,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通过线上方式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扫描上传。代理人采用纸质方式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将******资源局,联系电话:0878-******)。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 (******/homePage#/homePage)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资源局
地 址: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双柏县县城兴贸路8号
联系人: 杨晓梅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楚雄市汇东胜景小区357幢
联系人:王鸿靖
电 话:******
2024年7月8日